希诺集团最新翻译2.8B的解释,帮助理解条件与步骤

比利时外国人权利协会的一些解释,希诺认为不错,免费给大家分享

条件:

1. 证明自2007月3月31日至今,在比利时从未间断地生活。

2. 并持有一份已经与某聘用者签署的合同。

2.1 合同期:至少是一年的或长期合同。

2.2 工作标准至少要等同于比利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2.3 半工或全工均可。

3.对于“可持续性扎根融入当地社会”的证据如(这些条件不要求全部满足,至少有的条件能满足):

3.1了解或学习了,或正在学当地的荷兰语、法语和德语三种官方语言之一。

3.2 子女在比利时上学。

3.3 与比利时社会的联系。如:比利时朋友。

3.4 工作经验,自力更生的意愿,具有某种专长,从事某种职业(老板卡),具备自我的经济能力或可能性来养活自己(而不是靠吃政府救济)。愿意从事某种独立的工作,即自己做老板。


4. 凡有工作合同的,并向政府递交申请者,外国人办公室(移民局)将马上给当事人一张行走纸。当事人可拿着这张行走纸去申请工作许可。根据工作合同和行走纸, 大区政府可以根据文件和分析,调查情况,决定给予还是不给予工作许可,即B工卡。当事人要在3个月内通过大区政府颁发的B工卡或B工卡同意书,申请居留。 居留是暂时的。


如果B工卡申请被拒。当事人将不会获得居留,但是当事人可以在被拒绝30天内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