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大赦条款及注意事项
解析大赦条款及注意事项希诺集团在八月十二日、十三日和二十五日分别举行了三次大赦答疑会。在八月二十五日的答疑会上,比利时国务院授权负责大赦的联邦政府官员Angelo Petronella(白安奇)先生亲临现场,为一百多名现场观众解答问题。我们把几次答疑会的焦点问题和解答汇聚起来,希望对大赦申请者有所帮助。
一、
谁可以根据条款2.8A申请大赦?
在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12月15日期间申请身份合法化时,在比利时从未间断地生活,至今仍在比利时生活,从入境到现在至少5年。在2008年3月18日前曾经有过居留(例如学生居留、工作居留。但是旅游签证除外),或者在2008年3月18日前曾经尝试申请身份合法化(例如根据9.3或9乙项等提出申请)。
二、
谁可以根据条款2.8B申请大赦?
自2007月3月31日至今,在比利时从未间断地生活,并持有一份工作合同。该合同至少是一年的或长期合同。合同中的工资标准至少等同于比利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凡有工作合同并向政府递交申请者,外国人办公室(移民局)将马上给当事人一张行走纸。当事人可拿着这张行走纸去申请工作许可。根据工作合同和行走纸,大区政府可以根据文件和分析调查情况,决定给予或不给予工作许可(即B工卡)。当事人要在3个月内通过大区政府颁发的B工卡或B工卡同意书申请居留。如果B工卡申请被拒,当事人将不会获得居留。但是当事人可以在被拒绝之日起30天内提出上诉。
三、
申请人需要具备“可持续性扎根融入当地社会”的条件吗?有哪些条件?
申请人至少要具备一条“可持续性扎根融入当地社会”的条件。条件包括:1、了解或学习了,或正在学当地的荷兰语、法语和德语三种官方语言之一。
2、子女在比利时上学。
3、与比利时社会有联系。比如有比利时朋友。
4、有工作经验,有自力更生的意愿,具有某种专长,从事某种职业(老板卡),个人具备经济能力或可能性来养活自己(而不是靠吃政府救济)。愿意从事某种独立的工作(即自己做老板)或被人聘用。
四、
工作合同是申请大赦的必要条件吗?
根据条款2.8B申请大赦的,必须提供工作合同。虽然条款2.8A没有要求工作合同,但是拥有工作合同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比没有合同的申请人更具备优势。负责大赦的官员Angelo Petronella(白安奇)先生多次强调了工作合同在大赦申请中的重要性。
五、
工作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申请者的年龄、学历和工种的不同而变化,因此是因人而异的。希诺集团有比利时政府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表,可以帮助大家参考。
六、
签订工作合同后,劳动者需要交纳多少税金?
交纳税金的多少根据劳动者的税前工资、婚姻状况、子女状况、贷款状况等不同而变化,不可一概而论。
七、
现在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应该提供哪些材料证明身份呢?
提供其一即可:护照(首选)、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能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
八、
现在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应该提供哪些材料证明在比居住多年?
信件、合同、照片、医药单据、车票、购物单、信函等
九、
大赦申请提交给谁?
应提交给当事人确实居住的区政府市镇长。
市镇长将(通常通过户籍警察)去查房,查看当事人是否真正的居住在所声明的地址。一般情况,市长代表在10天内查房。但是超过10天,法律不会惩罚市镇长。如果检查后,证明当事人确实居住在声明的地址,市镇长将把申请档案转交到外国人办公室(移民局),并给当事人一份收据证明(2007年6月21日的通函附件3
,法文名annexe 3,荷文bijlage 3,德文Anhang3)。此收据不是居留许可。市镇长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放入档案中。声明的居住地址一定是真实的。
如果市镇长发现当事人根本就不居住在其声明的地址,市镇长可作出“住址无效”决定(2007年6月21日的通函附件2
,法文名annexe 2,荷文bijlage2,德文Anhang 2),其当事人的档案将不会转交到外国人办公室(移民局)。
一旦身份合法化的申请递交,当事人随时可向外国人办公室(移民局),通过挂号信邮寄方式补充材料。如果申请者按照2009年7月19日的大赦条款申请身份合法化,请注明其所根据的条文。
十、
大赦的结果是什么?
如果外国人办公室(移民局)认为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不属实或无法被接受,其申请将会被拒绝。
条件不符合大赦申请的,材料不充实的或理由不属实的,其申请将被作为“理由不足”而被拒。
从来没有注册过,没有过任何证明,没有过任何居留者,在上述的两种情况下被拒后,可能会收到限期离境纸。即使被拒,仍可上诉。
对于有比利时或欧盟其它国家居留者,被拒的可能性极小。即使被拒,也不会影响现有的居留。同时可在不影响现有居留的情况下,安心地为自己的权益上诉。
对于曾经有过比利时居留或欧盟其它国家居留者,现在已经黑了,只要真实地符合条件,被拒的可能性很小。即使被拒,仍有充足的理由上诉。
如果外国人办公室认为申请人的理由充足,情况属实,当事人可以获得两种居留可能性最大:1、直接签发五年长居。2、无条件的短期居留。3、对于2.8b申请者,只能先获得有条件的短期居留,当事人要在期满前到所属区政府(市镇政府)去申请延签。符合条件的,即可延签。
电话:0486321718,0496405704 电话+传真:025141786
地址:Rue des Fripiers 15-17, Galerie du Centre 50, 1000Bruxelles 布鲁塞尔中心商廊50号,LCC汇款公司隔壁,海鲜街旁,距金源超市200米,距姑妈小厨/大洋旅行社100米,距大广场1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2:30 (新增,直到大赦结束)及14:30-17:30
星期六14:30-17:30(新增,直到大赦结束)
(希诺集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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